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驿站 > 倾情民生
 
关于对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进行救助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1浏览次数: 字号:[ ]

区政府: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我区弱势妇女中目前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是指因丧偶或离异而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由母亲独自承担赡养老人和抚育孩子、年人均纯收入在特困标准以下或在低保边缘的家庭。

  近日,区妇联对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截至2008年114日,全区共有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总数533户,其中享受政府低保316户,低保边缘户特困家庭217户;母亲或子女有重大疾病的74户,占总数的13.88%;母亲或子女有残疾的74户,占总数的13.88%533名单亲特困母亲中,平均年龄44岁,没参加养老保险208人,占总数的39.02%;没参加医疗保险的213人,占总数的39.96%;无就业岗位人数315人,占总数的59.1%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单亲特困母亲生活窘迫,面临各种困境。她们有的因债致困,无力背负丈夫去世后的高额债务;有的因病致困,无法承担本人或子女的巨额药费;有的缺少经济来源,没有合适的就业岗位,却要面对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家庭负担。她们既承担生活的重压又备受精神的折磨,吃不上饭、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抬不起头的压力依然突出。尽管我们一直在守望并关爱单亲特困母亲这一特殊群体,但相对于改善她们的生存状况来说,妇联的力量极其微薄,以往的零星救助无疑是杯水车薪。

  我们认为,这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需要政府、慈善、社会等各方面的救助,举社会之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之成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建议如下:

  一是由政府划拨救助专款,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对 533名单亲特困母亲进行每月100元(每人每年1200元)的定额救助,每年约需63.96万元。

  二是由慈善设立专项基金,对遭受突发性灾难或有重大疾病亟需救助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一次性拨付较大数额的救助金。

  三是民政、劳动、就业、卫生、教育、残联、妇联等部门,将救助工作纳入各自职责范围,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历下区妇联

  200811月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